春节加班七天至少可拿1422元工资
春节假期已经结束,不少人是在加班中度过的。那七天时间,究竟哪天该拿两倍工资、哪天又该拿三倍工资?苏州市人社部门给出明确说法,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春节法定假期为正月初一至初三,可享受三倍工资,而初四至初六及除夕加班,则没有三倍工资。
2月8日(初一)至10日(初三)为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在这三天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7日(除夕)、11日(初四)至13日(初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士表示,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不允许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2月7日(除夕)、2月11日(初四)至13日(初六)安排加班,又不能在6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按照规定,春节黄金周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具体为2月8日至10日,每天的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21.75)×300%;2月7日,2月11日至13日加班,每天的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21.75)×200%。
目前,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已调整为1820元,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日工资为83.6元。如按1820元的最低工资计算,2月8日至10日加班,平均每天至少可以获得251.0元,如果三天都加班,则至少可以获得753.1元;2月7日,2月11日至13日加班,平均每天至少可获得167.3元,如果4天全加班,且单位未按规定安排补休的话,劳动者至少可以获得669.4元。这样一算,如果七天都加班,且未按规定安排补休,劳动者至少可以获得1422.5元。市劳动监察部门表示,用人单位长假安排员工加班,应根据规定支付加班费,也可以按规定安排补休,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如果加班工资被克扣或被迫超时加班,劳动者可以向市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拨打12333热线及时举报。
李晓静
编辑: 廉昕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