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加油站(点)油罐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

06.12.2016  10:10

  各县(区)商务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生态新城、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经发局: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 办公厅 关于开展加油站油罐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的通知》(苏商运[2016]889号)要求,即日起对我市所有具有成品油零售资质加油站(点)油罐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通知辖区内成品油零售企业进行自查,指导加油站全面、真实、准确填报信息。
        二、抓紧组织实施,及时填报有关信息。于2016年12月16日前将《加油站油罐调查表》(附件1)、《加油站油罐情况汇总表一》(附件2)、《加油站油罐情况汇总表二》(附件3)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油站油罐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联系人:王芳;联系电话:83900397;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加油站油罐情况表.xlsx

附件2加油站油罐情况汇总表一.xlsx

附件3加油站油罐情况汇总表二.xlsx

附件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油站油罐情况汇总表.xlsx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