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出台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意见

30.10.2014  10:36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日前,苏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意见》,从九个方面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出要求。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没有纳入目录的一律不得实施,实现“目录之外无审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确需保留的必须通过法定程序调整为行政许可,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推进工商登记和投资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实行市场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的“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向社会公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部门、提交材料清单、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审批标准、收费项目等内容,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强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构建功能明确、网络健全、惠及全民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突出抓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率巩固在99%以上,城乡老年居民社会化管理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加大对“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力度,扩大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范围。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创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力争2017年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5%。营造宜居生态环境。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狠抓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高水环境质量。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凡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均纳入政府购买范围。
  三是增强社会治理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快构建城市社区15分钟、农村社区3公里管理服务圈,做到城乡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管理服务网络全覆盖。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推行社会组织评估制度。抓好社会治理重点工作。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行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
  四是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前指导、事中规范、事后监督,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积极探索第三方协同监管新机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构建适应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个人、企业、政府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功能。
  五是优化经济调控机制。健全综合管理体系。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深化财税和价格体制改革。构建涵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内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出台收费目录清单,实行“目录之外无收费”。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完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建设苏州工业园区中新金融创新合作试验区、昆山台资金融机构集聚区和金融服务外包集聚区、苏州高新区保险与科技结合综合创新试点区三大金融高地。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
  六是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优化行政决策。严格执行《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执行的过程监督和反馈纠偏机制。强化制度建设。更加注重转型升级、城乡一体、生态文明、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增强运用法规规章管理社会事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规范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细化行政裁量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七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实施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土地征收、价格和收费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府热线、移动终端、政务微博、微信、电子屏等途径及时公开服务动态,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健全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等系统平台,构建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
  八是切实提升行政效能。全面梳理政府职权。对政府各部门现有职责和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保权力清单真实准确完整。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继续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构建覆盖全市的各级政务服务体系,继续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实现政务服务中心之外无审批。完善绩效管理制度。推进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职能行使有目标、目标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工作机制。
  九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开展“三访三促”活动,市、县级市(区)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级机关(部门)负责同志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在基层蹲点调研5-7天。厉行勤俭节约。严格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要求,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切实降低政府运行成本,提高管理服务保障效能。坚持廉洁从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深化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审计监督,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
  (苏州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