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加快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工作

15.10.2015  18:46

  为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成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应用,10月10日,扬州市政府再次发文明确企业库和个人库信息归集的项目目录和应用要求(扬府办发〔2015〕110号)。文件对企业库数据涉及的50个部门,178类信息,1757项数据和个人库数据涉及的23个部门,110类信息,701项数据规定了四个方面的具体报送要求。一是要求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记录整理和交换制度以及相关安全保密制度,明确责任人,准确、及时、完整地向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报送信息,确保信息安全;二是要划分失信行为的信用等级,根据江苏省信用信息三个办法文件要求,将报送入库的失信行为,结合部门实际工作划分三个等级,在报送失信信息时,需同时注明失信信息的失信等级;三是要加快做好部门信息系统与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网络交换对接工作;四是要根据市政府在行政管理中应用信用信息文件要求,加快推动本部门利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开展联动监管工作。

  (扬州市信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