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制定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
25.08.2015 19:39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前,根据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际,省局制定了《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对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意见》明确了省局现有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国家总局和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决定和通知,以及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的省局行政许可清单,明确省局承担国家总局下放审批事项6大项、4小项,下放至省辖市局审批事项2项,取消2项,经省审改办审定保留行政许可25大项。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梳理制定 “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等三份清单,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承接国家总局下放至省局的审批事项,按照要求制作公示信息,制定承接方案,明确办理程序和要求。同时,要强化各级政务大厅窗口建设,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意见》强调,要强化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配足配强事中审批和事后监管人员,加强设施和装备投入,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员培训,完善行政审批监管能力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本辖区食品药品抽样检验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继续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意见》还对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作出了具体规定。
(省局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处)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5.08.2015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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