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加强牌证物资核查,促进规范管理水平提升

04.07.2016  10:59

  加强农机安全监理牌证物资管理,规范农机牌证发放,是各级农机监理机构正确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今年以来,淮安市农机监理所根据省所规范农机监理牌证管理工作有关精神,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农机牌证核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全市农机监理内业规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牌证核发是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内反映农机监理机构的管理水平,对外关系农机监理机构执法形象。对此,市所先后两次召开县(区)所长及物资管理人员参加的牌证物资管理专题工作会议和培训会议,认真学习农业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理牌证物资订制与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牌证管理规定,传达省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在全市形成做好牌证核查管理工作的严肃氛围。  

  二、精心组织,认真核查。按照“县所自查、市所复查、省所抽查”核查要求,淮安市所先后印发做好牌证物资自查和复查通知,对全市核查工作进行布置。各县(区)切实加强牌证核查组织领导,指定专职牌证物资管理人,运用省所培训的统一检查方式,深入细致开展牌证核查工作。核查中,不仅通过网上库存与实际库存比对,核清启用网上库存自动添加功能后遗失的号牌数,还对2005年至2008年期间号牌订制记录与核发记录比对,查找期间遗失号牌数,同时对可能不是遗失的号牌认真追溯去向,确保核查的情况准确无误。县区自查结束后,市所组织人员由所领导带队,逐一上门进行实地复查,并报请省所进行抽查。从各地自查、市所复查、省所抽查的总体情况看,三级核查情况基本保持一致。  

  三、强化措施,规范管理。结合牌证核查,市所专门统一印制发放号牌库存及领用登记台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理牌证物资管理的通知》,细化加强农机安全监理牌证物资管理措施。一是严格牌证核发订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一定号段、按序发放”的原则,按照业务工作流程办理牌证核发手续,严禁号牌与行驶证分期分离发放。按照规定的程序订制农机牌证,对领取订制的牌证,核对后及时登记入库。二是严格牌证保管使用。建立农机安全监理牌证制作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完善牌证征订、入库、领用、退还等登记手续。全市统一启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库存及领用登记台账》,定期核对,确保号牌实际库存与网上库存相符,号牌号码一一对应。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监理所明确分管领导、专兼职人员负责牌证物资订制、使用管理工作。市所把监理牌证物资订制、使用管理纳入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随机开展网上库存与实际库存比对,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理牌证物资订制和使用管理工作检查,进而促进全市农机监理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