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加大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力度
27.10.2017 18:16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印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对未经批准实施项目建设、未按批准用途实施项目建设、非法转让土地实施项目建设、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项目建设等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不但要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主体,还要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乡镇(园区)、职能部门、村(社区)基层组织、相关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实施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建议免职、责令辞职等责任追究,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社部门分别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直接启动问责程序;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高邮市局)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7.10.2017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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