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检察办铁案重后续追回四千万保证金
本报讯(特约记者 雒呈瑞 谈 蓉)“南京市检察机关敏锐意识到案件潜藏的群体性信访风险,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采取了多种措施成功帮助79户被害人挽回3950万元损失,充分彰显了司法公信力,让涉案被害人在个案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这种做法值得点赞。”近日,南京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席晨与案件承办人一起,冒着严寒,赴苏州太仓,专程向关心“巨额保证金难退还”一案的全国人大代表曹勇当面通报案件的办理情况,得到了曹勇代表的充分肯定。
2014年8月,受南京供电公司委托,南京某拍卖行组织拍卖会,公开拍卖一批废旧电表,并收取了79户竞拍人每户50万元保证金,共计3950万元人民币。该拍卖行董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将该笔保证金借给公司的副总经理张某使用,赚取2%的月利息。后该款被张某用于偿还债务、帮助他人垫还银行贷款,导致拍卖行无法按期退还客户保证金,引发上百人堵门、集体上访。“拍卖行保证金案涉及3950万元巨额保证金被骗,将酿成群体事件”。全国人大代表曹勇两次就此案向省检察院反映情况,希望检察机关妥善处理。
2014年10月,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以涉嫌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鼓楼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和拍卖行负责人陶某。鼓楼区检察院以张某、陶某欺诈行为,以及张某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方面的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捕决定。
不捕决定作出后,南京市检察院并没有停止该案的后续工作,而是有序做好继续补充侦查以及追赃挽损、协调处置、矛盾化解等工作。多次与相关公司、金融办、公安局等多部门密切协作,跟踪拍卖行资产变现的协调处置工作及张某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耐心向竞拍人进行释法说理,对信访人员提出的诉求予以积极回应,定期主动向竞拍人代表通报案件进展和追赃、发还方案,一段时间里,成功将竞拍人的3950万元保证金全部追回。79户竞拍人集体给南京市检察院送来了“敬业正直,一心为民”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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