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组织开展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22.11.2016  20:41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特别是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存在的问题,促进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执法程序意识和执法责任意识。根据《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和《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实施方案》等规定,按照《2016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部署。日前,省法制办组织开展了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此次评查活动采用自查、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各设区的市、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省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先行组织自查,形成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名册和自查情况报告。自查结束后,省法制办根据各地、各部门报送的行政执法案卷名册随机抽查,并于2016年11月17日-18日在南京组织了15名专家进行集中评查。
  集中评查共抽查了33个省级执法部门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共计96本。各设区的市、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国土、环保、市场监管以及镇域、功能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或者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相关执法主体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共计143本。评查小组对照评查要求和标准逐一进行评查,一个案卷对应一份评查表,并指出案卷中存在相关的问题和特色亮点。
  下一步,省法制办将针对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包括优点、不足、问题作进一步梳理、分析,形成案卷评查通报,评查结果将作为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依据之一。真正做到评查结果与落实责任相结合,充分发挥量化和评估执法质量、规范和监督执法行为的作用。(行政执法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