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经验交流暨全面推进临时救助工作会议在盐城阜宁召开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社会救助工作,10月13日,省民政厅在阜宁县召开全省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经验交流暨全面推进临时救助工作会议,传达民政部关于全国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座谈暨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视频会议及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实地参观了阜宁县社会救助服务机构。
侯学元厅长在会上指出,国务院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后,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迅速行动,主动汇报,积极协调,多措并举,全力贯彻实施《办法》,取得了明显成效。尤其是阜宁县在社会托底救助方面的成效是令人振奋的,取得的经验是可复制和可持续的。
侯学元厅长强调,社会救助既是传统民政的核心工作,又是现代民政的基础,必须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朝着法治化、规范化、社会化、信息化、专业化的方向努力。
侯学元厅长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尚未建立核对机制的地区要抓紧建立,已建立的,要将重点放在核对机制的健全完善上;要规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运行机制,将原来分散在十几个部门的“碎片化”救助进行整合,设置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确保“求助有门、门里有人、人人全能、能解急难”;要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准确把握“托底线、救急难”的目标定位,规范完善临时救助内容,建立健全临时救助资金保障机制,加强临时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要创新“救急难”工作机制,形成广泛宣传的舆论氛围、主动发现的救助网络,完善综合保障的救助政策,利用社会参与的救助资源,形成政府救助的工作合力。侯学元厅长还要求,民政部门要有效履行统筹牵头职责,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一是切实增强学习能力,要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的精髓要点和精神实质,做到条文烂熟于胸,内容入脑入心。二是切实增强协调能力,要积极宣传,主动沟通协调,不怕碰壁,锲而不舍,努力争取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认同。三是切实增强创新能力,要以贯彻实施《办法》为契机,以改革的精神、探索的勇气,创新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法,为现代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章大李副厅长传达了全国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座谈暨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视频会议以及经验交流会议精神。他指出,中央层面连续召开3个会议,充分体现了国务院领导对搞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民政部抓好国务院文件落实的决心,也充分体现了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在整个民政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章大李副厅长要求各地深入学习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办法》落实。
会议由晏翠耀副巡视员主持。盐城市副市长吴晓丹,各设区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民政局的分管局长和社会救助处(科)长参加了会议。阜宁县委书记、南京、苏州、南通等地民政局的分管负责同志汇报了当地《办法》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