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额检察官都要在一线办案 江苏市县两级院492名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
日前,江苏省扬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戴飞对被告人李某故意杀人案进行了近十天的阅卷,整理出20余条出庭意见,不断完善举证提纲,为即将召开的庭前会议和开庭做足准备。据统计,自去年11月1日实施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以来,江苏省市、县(区)两级检察院共673名入额院领导中,有492名已开展直接办案,其中“一把手”73名。
“凡入检察官员额的,就要在司法一线办案。”为此,江苏省检察院于2016年10月专门制定了《关于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的规定(试行)》,对入额院领导办案提出具体要求:在办案方式上,要求必须完成案件侦查、案卷审查、讯问询问、出席庭审等事项,同时承担相应的司法责任;在案件数量上,明确参照分管部门检察官人均办案数量;在案件类型上,主要负责办理在当地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件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今年3月,江苏省检察院又出台《关于省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操作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省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工作。省院入额院领导作为案件承办人,要直接承办案件,一般实行独任办理,由案件所在部门指定检察辅助人员辅助办案。除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外,需承担八项具体工作,包括审查案卷材料,组织收集、调取、审核主要证据;依法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至少讯问一次;询问关键证人和对诉讼活动有重要影响的其他诉讼参与人;重大案件组织现场勘验、检查,组织实施搜查,组织实施查封、扣押物证、书证,决定进行司法鉴定等。同时,该院还下发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工作的通知》,要求该省各级院认真落实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要求,发挥检察长直接办案的带头作用。
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表示,下一步,江苏省检察院将加强对市、县(区)两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的指导,动态跟踪掌握办案情况,推动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案工作的全面有效落实;组织观摩分市院检察长出庭工作;6月底前对各地区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进行逐一督查。(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蔡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