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专业化办案促交易珍贵濒危野生龟嫌疑人被判刑

24.08.2016  18:36

  “我不就在网上卖了几只宠物龟么?凭什么抓我?”日前,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潘小龙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表示不服。

  “你在网上交易的不是普通乌龟,而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黄缘闭壳龟。”公诉人、武进区检察院公诉局副局长冯伟说。

  “被告人交易的黄缘龟在龟属中属于盒龟,不属于闭壳龟,不在国家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范围之内,我们有证人可以出庭作证。我认为被告人潘小龙无罪。”潘小龙的律师当庭作无罪辩护,并请来当地民间养龟高手到庭作证,证明黄缘龟的龟属问题。

  对此,冯伟向法庭提交了由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一份司法鉴定报告,并当庭宣读了专家意见:“黄缘龟在龟属性质上属于闭壳龟属还是盒龟属,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早有定论。根据该龟龟纹、龟背等特征,专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认为,被告人交易的黄缘龟属于闭壳龟属,被列入公约管制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属于刑法打击保护的范畴。

  被告人潘小龙及其律师在鉴定报告前哑口无言。最终,法庭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潘小龙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

  冯伟在庭审结束后向记者介绍,自2015年起,常州市城区的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均由该院办理。为此,该院成立了专业化办案小组,加强对环境资源知识的学习培训,积极与专业鉴定机构联系,对指控犯罪起到了促进作用。一年多来,该院已办理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非法采矿案,非法狩猎案等环境资源类案件43件101人。(卢志坚 龙平川 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