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法制办多措并举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今年以来,宿迁市政府法制办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为抓手,突出监督重点,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一)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推进工作。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年初制定出台《2015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规范。5月份,组织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印发《宿迁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6月份,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区贯彻落实市依法行政专题常务会和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情况进行督查,编发督查通报。10月份,再次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开展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确保依法行政目标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位。
(二)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
认真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将2015年确定为“行政执法规范年”,制定下发《宿迁市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提高执法行为准确性。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劳动保障、交通运输、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三)加大全市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力度。
8月份,组织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法规处长、县区法制办主任等55人到上海交通大学进行依法行政培训。9月份,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一线人员143人参加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对全市执法人员执法理念的提升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根据省“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要求,结合宿迁实际,制定了《宿迁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建立法制执法监督、监察责任追究、检察监督查办“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责任意识,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五)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和案卷评查活动,加强对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6月初,联合市检察院结合“两法衔接”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了《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检查活动工作方案》,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近三年来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检查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查验统计报表、走访案件当事人、现场约谈案件承办人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
(六)把好文件审修关,规范抽象行政行为。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在文件审核过程中,坚持该走的程序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颠倒,与上位法有冲突的坚决挡回去,有效提升了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质量。二是强化文件监管制度建设。起草《宿迁市人民政府法制审核工作规则》,将市政府的主要工作事项全部纳入法制审核,进一步规范部门送审行为。三是实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宿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对2014年12月底以前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12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组织责任部门逐件审查、提出意见,有效规范政府抽象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