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加大力度规范开展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

16.11.2018  17:31

      为进一步促进批而未供土地的消化、调整、盘活、利用,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厅研究制定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开展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文件就批而未供土地的处置范围、处置条件、处置办法、处置程序、呈报材料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下一步工作开展进行了全面部署。通过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不仅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和供地水平,而且释放了一定的规划空间、土地利用计划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一定程度缓解了建设用地供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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