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警方“四个聚焦聚力”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18.03.2016  22:50

  今年以来,扬州警方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认清形势,找准抓手,以该局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法治公安建设实施意见为指导,以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为核心,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抓好案件管理中心运行和执法管理平台运用,优化执法执勤规范运行机制,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扬州创造最佳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聚焦聚力公安“两项改革”。 深刻领会公安部受立案制度改革和完善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运行机制的总体部署要求,积极探索改革路径,创造性提出“两分离”、“两统一”,即受案、立案分离,办案、审核分离,统一审核,统一扎口,确保改革工作健康顺利开展。同时,该局积极组织执法工作专项检查,累计对7000余起案件开展考评,提升了执法规范化运行质态,为进一步改进执法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二、聚焦聚力执法办案质量提升。 针对执法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执法活动监管难度大等情况,坚持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为主线,强化执法活动精细化、集约化管理,多办案,办好案,办快案,做到向执法管理要战斗力、要公信力。严格按照《案件管理中心运行规定》总体要求,围绕“警情、案件、场所、财物、卷宗”等执法要素,坚持“五个统一”,着力在推动案管中心实体化运行上下功夫,着力推动“一所四队”执法质量考评深度化运行和执法管理平台规范化运行。

   三、聚焦聚力执法制度建设。 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形成一切权力有法律依据、一切问题按程序解决、一切事情按制度办理是全面深化法治公安改革的重要内容。把执法制度建设置于法治公安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位置来抓,切实把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针对重点问题加强制度建设,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制度执行,针对制度落实加强督导问责,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努力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铁的队伍。

   四、聚焦聚力执法主体能力建设。 狠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办案民警“重点多数”,注重法治培训与纠正过错相结合,过程督导与实践养成相统一,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提升执法能力。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对法律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底线思维,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全力开创我市法治公安建设的新局面。(扬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