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副省长现场督办未完成整改水源地
两天时间,近千公里路程,逐一调研八个问题水源地
国庆长假后的第二天,江苏省政府815会议室里,正在召开全省水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推进会,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作为重中之重进行部署。
“上个月底,我们对这8个水源地逐一进行了实地查看,总的看,大家都在大力推进整治,但整治进展不太平衡。”江苏省副省长蓝绍敏说道。
蓝绍敏所说的8个水源地,是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等工作中尚未完成整改的水源地。为了解这8个水源地目前的整改情况,江苏省政府近期组织江苏省环保厅、住建厅、水利厅,逐个进行现场考察、现场研究、现场会办。
逐一过堂啃下硬骨头
两天时间,近千公里的路程,这是蓝绍敏调研水源地整治工作的行程安排。在江苏省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处长戢启宏的电脑里,记者看到了这份行程。
“逐一跑现场,而不是以点带面了解情况,这样调研很少见。”谈及此次调研,戢启宏颇有感触,“蓝副省长的日程很紧,一开始,我们提出的方案是开个会,会前挑重点看4~5个点,但是副省长坚持要用两天时间把8个水源地一一跑到。”
两页纸的行程安排,时间上衔接得很紧凑,看现场其实只是调研工作的一部分,出发前,蓝绍敏调阅了每个水源地详细信息。到了水源地现场后,蓝绍敏和地方党委政府负责同志一起排定整治时间表,帮助协调解决疑难事项,还利用晚上的时间,召集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研究整治标准、工作安排。
“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决策部署的首要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执政为民、保障民生的刚性要求。要将水源地问题整改这一重大民生工程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牢固不牢固的重要标尺。”蓝绍敏在现场调研时不断强调。
“我们要以小节点的责任落实,确保大目标的整改完成。”蓝绍敏强调,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水源地,要巩固整改成效,立即组织开展一次现场检查,发现新的问题要立即报告、立即整改,严防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水源地,要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整治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多措并举,全力以赴,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同时,每半个月,各设区市要将尚在整改中的水源地的进展情况报省政府办公厅,年底前仍未完成整改的,按设区市范围实行环评限批,并严肃追究责任。
自我加压提前完成其他水源地整改
在关注重点问题水源地的同时,江苏省政府自我加压,对县级以上在用、备用水源地的整改时间,从2019年底提前到2018年底。
对于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蓝绍敏在现场调研时发现,一些地方的主要领导对于一、二级保护区内可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认识还不统一。对此,他明确提出,一级保护区内清拆包括居民住宅在内的所有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和设施,禁止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二级保护区内已有工矿企业、码头等建设项目和设施必须拆除或者关闭,关闭要实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已有居民住宅应通过截污纳管送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建设小型、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确保生活
污水得到处理并排到二级保护区外。
针对全省101个在用和35个应急备用水源地,各地将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细致地再开展一次排查,彻底查清、动态更新水源地清单和问题清单,并按照“一源一策”要求,抓紧制订水源地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节点和责任部门,为扎实推进整改打好基础。
为确保按期完成所有整治任务,全省将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制度,江苏省环保厅每月调度整治工作进展,省政府办公厅每季度进行通报推进。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作为保障饮用水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水源地设置合理、保护区划定合规、环境问题整治到位、长效管理持续有效。省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已经明确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做好指导督办,共同做好水源地整治工作。对整治不力、进度滞后、问题突出的,进行重点督办,并视情对问题水源地所在地方实施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对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严肃追究属地政府领导责任。
( 闫艳 范晓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