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平副局长出席全省林业法规处长会议

23.06.2015  12:37

  6月5日,省林业局在南京召开全省林业法规处长会议,总结去年全省依法治林工作,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王德平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德平指出,去年全省林业法规处长会议以来,各地林业部门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部门职责,加大林业立法力度,加快简政放权,加强执法培训,深化普法宣传,强化执法监督,全省依法治林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林业法治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林业法制建设还不适应依法治林的新形势;全省林业执法队伍的能力水平还有待提高;指导监督各地加强依法治林工作覆盖面不全、力度不够;一些地方对依法治林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如部分地方林业执法人员和经费保障不足等等。
  王德平强调,要进一步增强推进依法治林的责任感,努力提升全省依法治林的能力和水平。一是积极推进林业立法工作。在今年2月份出台的《省政府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已经将《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列为“立法调研项目”,下一步省局将积极与省法制办沟通协调,争取早日启动制定程序。二是组织开展林业执法培训。针对全省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认真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培训,提高广大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三是持续抓实林业普法宣传。重点做好新修改的《立法法》、《行政诉讼法》和新颁布的省政府规章《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办法》宣传培训工作,为法律规章的施行做好积极准备。四是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监督。2015年省局将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并在“江苏林业网”公布。依法及时办理好各类林业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认真落实“两法衔接”。五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精神,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做好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在省政务服务中心运转配套工作,落实好行政审批法制监督工作。六是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林业行政机关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各省辖市林业局法规处长、省管县林业局法规科长及省林业局法规处全体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