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徐宁:营改增减少重复征税

23.10.2014  10:59

  10月22日,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徐宁作客《政风热线》现场为群众解惑答疑,他表示,营业税是定额税,增值税则属于层层抵扣,可以减少重复征税。

  刘先生是一名个体户,近来想开一家公司,由于担心缴纳增值税会导致多交钱,因此有些担心。

  由个体户变成公司,缴纳的税负类型也会发生变化。徐宁表示,营业税需按定额比例来缴纳,而增值税则依照盈利情况来缴纳,并有一个相互抵扣减免的过程,因此能够减少企业的缴税负担。

  省财政厅税政处副处长叶松告诉刘先生, 今年9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规定,截止到2015年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每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可以减免税收。

  从2014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内的,可按照50%计算。以一年时间为例,假如除去成本后应纳税所得额为8万多元,正常应缴纳1万6千元左右的所得税,但按照现在的优惠政策只需缴纳8千元。另外,对于一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内的小规模纳税人,其征税税率已由原来的5%调整为3%。关于多缴税的问题,叶松请刘先生不必担忧,并建议刘先生可以利用营改增的制度优势,例如通过购入设备等方式获得抵扣,避免税负增加。

  我国营业税改增值税制度将于2015年底实现基本全覆盖,届时,包括生活服务业、金融保险业等行业将会全部纳入营改增制度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