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制公章要备案,否则麻烦一大串

11.03.2015  10:21

公章未备案损失一单生意

 

昨天,我市一家企业工作人员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公章备案窗口,希望窗口出具一份公章备案证明,以便外出开展商业活动。

 

今年以来,公安公章备案窗口备案证明查询业务大增,每个月有十五六例申请。窗口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很多企业需要与外地企业合作,出去订合同或者参加招标,对方单位都要求出示这样的证明,有的因查无证明丢了业务。今年1月,侯先生通过工商代理公司注册了自己的公司,包括公章刻制等环节。几天后,侯先生拿着相关运营资质去苏南谈生意。签了一笔大单,他当即筹备生产对方需要的货物。3月初,对方表示要终止合同。原来,对方认为合同可能存在假公章问题。侯先生来到公安窗口,发现自己的公章没有经过备案,由于合同无效,这笔生意的损失也无从挽回。

 

新增企业公章备案率仅三成

 

公安窗口负责人表示,公章不按规定进行备案,危害不言而喻,违规刻制、使用公章,对用章企业的可信度也带来负面影响。

 

目前,我市市场主体的数量为47842家,入网备案的防伪印章有25536枚,只涉及8512家单位,整体备案率约为两成。今年以来,我市新增市场主体的公章备案率超过三成。

 

每枚公章备案后都会发放一张印章持章证,上面有一串编码。窗口工作人员表示,这个就是备案号,是每一枚公章在全国印章管理系统里的唯一“身份证”。我市从2002年开始推行刻制防伪印章,通过网络系统备案的用章单位,会获得一张持章证,获取持章证,使公章身份合法化,公章的安全性受到有效保护。

 

假公章引发多起诈骗、伪造案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由于假冒公章引发的经济治安和司法案件近年来屡有发生。

 

2013年,市民郭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4年。郭某在2009年11月至2012年8月,利用伪造的房屋买卖合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以及假公章,谎称能帮助购买便宜的拆迁安置房,以交付房屋定金为由,骗得21人计165.63万元。

 

伪造假公章进行诈骗的情况并非个例。2014年12月,一市民接到了从上海传来的公安逮捕通知书和法院资金冻结书。民警鉴别发现,两文件上的公章格式均不正确,没有防伪和编号,文件其他格式也有出入,断定此文书是诈骗花招。去年7月,一名包工头伪造某建筑企业公章,私自开具税票、出具借条,被法院以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刻制公章须先备案

 

公章备案窗口工作人员介绍,《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单位或者机构需要刻制公章的,应当持单位或者机构设立的证明文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公章刻制业经营者承制公章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证明,按照公安机关核定的内容和规定的流程刻制。

 

窗口工作人员提醒,除了备案要求,公章刻制还应选择正规刻章点。目前,经我市公安机关许可,依法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章刻制点共有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