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18.09.2016  18:40

  

        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监督力度,规范文件质量和水平有所提升。但同时也存在着不能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合法性审查机制没有完全执行到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主动性、及时性不强等诸多问题。

      为此,我市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宿政办发〔2016〕108号),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切实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通知》要求各制定主体准确把握规范性文件的认定标准,充分论证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要性,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切实履行规范性的制定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的印发要求,积极推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及卷宗管理制度,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并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管理工作,全面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要求。

      《通知》一并要求各政府法制机构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情况纳入政府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范围,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