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制定出台建筑供水设施防冻保温新规

15.03.2016  19:09
 

供水设施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事关民生,一旦出现较大范围的破坏,将形成公共危机事件。

2016年1月下旬,盐城市区遭遇20多年未有的极寒天气,造成供水设施,特别是水表、闸门、管道、消防栓等大面积冻损,严重影响正常供水,给市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亡羊补牢,未为晚矣。盐城市城乡建设局认真从冻害事件中吸取教训,及时组织专业部门和技术人员对各冻害现场、冻害部位深入进行调研,结合该市建筑供水设施现状,出台新规对该市新建建筑供水设施防冻保温设计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文件就建筑室内供水设施、建筑室外供水设施、保温材料及构造要求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文件指出所有新建建筑水表井(间)不得设置在开敞式的建筑走廊、过道、楼梯间两侧墙壁上,各类间(井)内管道、阀门、水表、水表库门等设施必须外加保温层,等等。并明确工程建设各方和职能部门相应责任,对因防冻保温设计要求执行不力发生严重冻害、造成恶劣影响的各相关责任主体严肃查处,严格问责。同时强化了对现有建筑供水设施的跟踪管理,由各供水企业做好现有供水设施的跟踪和日常维护管理,发现存在隐患的,及时通知建设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城市供水设施能够经受复杂多变气候的严峻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