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研究制定八项措施推进夏季消防检查
湖北省公安厅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系列会议精神,研究制定8项工作举措,全力以赴做好夏季消防检查,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逐级细化职责任务。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细化工作方案,将6大类22项任务逐项明确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落地见效。推动26个行业部门依据责任规定贯彻意见,出台重点行业领域消防检查方案,建立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指导2.8万家火灾高危单位和重点单位制定细化检查方案,公示检查方法、进度和责任人员,接受社会监督。
深入细致查违排患。落实“实名制”排查责任,对985名消防监督员、2916名派出所民警制订“每月抽查”和“每日一查”任务,每日碰头、每周调度。联合民政部门成立11个工作组对全省福利机构进行彻底检查。联合电力、燃气等部门对电气线路、燃气管道进行全面排查。发动18万名基层网格员“进村入户”,排查解决安全隐患,确保单位“底数清、隐患清、分类清、责任清”。
依法铁腕整治隐患。联合建设部门对全省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整治进行“回头看”,落实“四个一律”刚性执法要求。对尚未整改的186处重大火灾隐患上挂一级,督办整改。对“三合一”场所,科学运用“搬、隔、安、改”措施,分步整治。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隐患,实行“一隐患一专班、一隐患一方案、一隐患一督办”,对整改实施全程督导。
广泛开展宣传培训。严格落实每周至少半天上门消防宣传,制作专题片和宣传手册,利用移动互联网信息平台,广泛宣讲彩钢板建筑火灾危险性,有针对性地宣传夏季安全用火、用电和使用蚊香等消防常识。组织对3060个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员进行消防设施实操实训。依托4620个村级广播室、4万余个“小喇叭”,传播消防常识,提示消防安全。
持续夯实基础建设。提请省政府出台消防规划管理规定,指导完成17个市级和140个全国重点镇消防规划修编任务。制定消防站、市政消火栓、专职消防队年度建设任务,稳步推进实施。在主城区火灾多发地段建立微型消防站200个,在人口稠密社区推广建立消防警务室300个,配备消防车辆和器材,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消防队”。
不断强化应急准备。指导2.8万家重点单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应急力量和职责,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对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救援预案,落实每天实地、实兵、实装熟悉演练。
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落实《公安消防七项便民利民措施》《全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十九条》等工作制度。为985名监督员配备执法记录仪,推广应用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系统。组织开展公安机关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和执法“三整治三规范”活动,严格规范行政审批服务,整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从严督导检查考评。运用暗访、突访、走访、接访和回访“五访”工作法,加强工作督导。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责任倒查。将夏季消防检查考评成绩纳入省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和公安工作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并实施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