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意见九大看点
23日,新华社播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经济参考报》记者第一时间为您梳理这份重要文件的十大看点。
看点一:“四个坚持”和一个目标
意见明确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四个坚持”和一个目标:坚持需求导向、人才为先、遵循规律、全面创新。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政策法律体系,为进入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保障。
看点二:改进准入管理
意见要求改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的准入管理。制定和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破除限制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发展的不合理准入障碍。对药品、医疗器械等创新产品建立便捷高效的监管模式,支持委托生产等新的组织模式发展。对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等领域实行有针对性的准入政策。改进互联网、金融、环保、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领域的监管,支持和鼓励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
看点三:财税支持
坚持结构性减税方向,逐步将国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方式转变为以普惠性财税政策为主。统筹研究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调整目录管理方式,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重点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力度。
按照税制改革的方向与要求,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统筹研究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研究扩大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当放宽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限制,并在试点基础上将享受投资抵扣政策的创业投资企业范围扩大到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
看点四:直接融资支持
加快创业板市场改革,健全适合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制度安排,强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融资、并购、交易等功能,规范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
发挥沪深交易所股权质押融资机制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项目收益债,募集资金用于加大创新投入。
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服务创新的互联网金融。
看点五:间接融资支持
为拓宽技术创新的间接融资渠道,意见提出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试点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创新活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稳步发展民营银行,支持面向中小企业创新需求的金融产品创新;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加快发展科技保险,推进专利保险试点。
看点六:提高奖励比例
为了激励成果转化,意见提出要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对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可以从现行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同时,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原则上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看点七:企业参与国家创新决策
如何让企业真正成为创新决策的主体?意见提出,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国家创新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吸收更多企业参与研究制定国家技术创新规划、计划、政策和标准,相关专家咨询组中产业专家和企业家应占较大比例。
看点八:技术移民
为了让人才“引得来”“留得住”,意见提出要实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吸引制度,规范和放宽技术型人才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条件,探索建立技术移民制度。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创办科技型企业等创新活动方面,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围绕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全球引进首席科学家等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看点九:科研院所改革方向
“集团化”和“市场化”是深化转制科研院所改革的两个重要方向。意见提出,对于承担较多行业共性科研任务的转制科研院所,可组建成产业技术研发集团。同时,推动以生产经营活动为主的转制科研院所深化市场化改革,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或整体上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推进产业技术联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