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支持企业方式实施“拨改投”政策
中国江苏网10月13日讯 日前,市财政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创新财政资金支持企业方式深入推进‘拨改投’工作”进行发布。据了解,实施“拨改投”政策后,财政资金不再是直接无偿投入到项目上,而是注入到“拨改投”资金投资主体,由投资主体负责根据《徐州市拨改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市场化运作,建立起财政资金“投入—运营—退出—再投入”的良性循环,从而使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激励引导作用得到最大化发挥。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产业扶持、政策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近年来,市财政局不断探索创新财政资金支持企业方式,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4年初,我市率先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实施拨款改投资,并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拨改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围绕“拨改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了项目企业遴选、评审、投资、退出以及绩效评价与监督管理等一整套工作机制。据悉,实施“拨改投”政策后,建立起财政资金“投入—运营—退出—再投入”的良性循环,从而使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激励引导作用得到最大化发挥,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助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高新产业、新兴产业的跨越发展。
经市政府批准,国盛公司作为我市“拨改投”专项资金投资主体,负责“拨改投”资金的日常经营和管理。由于我市是率先一批试行“拨改投”政策的地区,在运作上基本没有成功经验可以借鉴。在推进“拨改投”工作进程中,国盛公司在市财政局的领导下,不断加强对“拨改投”运作模式完善和创新的研究,坚持以破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为切入点,不断探索创新金融服务新模式,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工作,全力服务我市中小企业融资发展。
目前,国盛公司已累计完成对180多家企业的尽职调查,并按照“拨改投”专项资金管委会的审批意见,对28家企业进行了10280万元投资。同时,国盛公司还整合公司担保公司、科技小贷、创投基金等资源,持续跟踪企业发展,为企业提供约3660万元的融资担保,提供小额贷款2600万元,引导银行追加贷款约3000万元,市场化资金跟进投资3000万元。
热点问题解答
问:“拨改投”作为财政资金支持企业方式的一次创新,与传统的财政扶持方式相比,有哪些主要的创新点?
答:实施“拨改投”政策后,财政资金不再是直接无偿投入到项目上,而是以投资形式注入国盛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主要创新点体现在:首先明确了具体投资主体。作为国有投资公司,国盛公司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行,对财政资金进行市场化运作,既有效破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又保证了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其次,项目资金投资决策更符合市场需求。财政资金不再是直接无偿拨付,而是以股权投资方式进行市场化投入,政府部门不再直接参与资金的管理和运作,以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导向,保证了财政资金高效、集中支持我市创新创业工作。
再次,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财政资金通过注入国盛公司,实行财政资金市场化运作,通过对初创期、成长期企业的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在企业发展成熟时,通过出售、转让等方式实现资金回收,再将资金投入其他企业,建立起财政资金“投入—运营—退出—再投入”的良性循环。
最后,建立了良好的监督机制。按照规范的运行模式建立了一整套工作制度,实行申报、调查、审批、运营、回收等环节的相互分离和制约,达到了决策科学、管理高效、运营更规范的效果,投资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根本保障。
问:对于“拨改投”政策,目前我市还有一部分企业不太了解,请详细介绍一下“拨改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申报条件及流程。
答:关于“拨改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市政府已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拨改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其中支持重点是:“拨改投”资金主要用于扶持注册地在徐州、具备独立法入资格,且符合徐州产业发展方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初创期创新型中小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直接从事研究开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5000万元,产品市场潜力大、竞争力强;掌握核心技术或必备的研发、生产技术,具备研发人才队伍和生产必须的设施设备;有优秀、稳定的管理团队,企业发展思路明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属清晰,财务管理规范。 (记者郑微)
编辑: 王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