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创新券”助小微企业科研设备共享

06.02.2016  11:54
  1月,山东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山东省推行在省内小微企业中(不含青岛市)全面推行创新券政策。凭借创新券,小微企业使用科学仪器设备发生费用的财政补助比例,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一倍。   “创新券”是政府设计发行的一种权益凭证,免费向企业发放。它是政府为促进科学仪器设备服务大众创新创业,帮助小微企业购买创新资源、科研服务而打造的服务模式。凭借创新券,小微企业依托“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助共用网平台”,使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学仪器设备发生费用的财政补助比例,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一倍。   对于如何申领创新券,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必须通过“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提交注册信息,并经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以上科技管理部门核准,在“省仪器设备网”上注册成为用户会员。企业对通过“省仪器设备网”预约使用在“省仪器设备网”注册发布的仪器设备,进行的检测、试验、分析等活动发生的费用,可申领并使用创新券。   山东省“创新券”这一政策实施是长期的,力度也会越来越大。山东省将加快推动全省科研仪器与设施开放共享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科技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服务于小微企业,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未来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将会拓展到更广的范围、更深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