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创业明星"吴波涉嫌集资诈骗8000万今受审
称借来的钱只有20%用于经营
新华报业网讯 因“60元创业”出名的南京“创业明星”,竟是个涉嫌集资诈骗8000多万元的“女骗子”。今天上午10点,身材娇小的吴波戴着脚镣手铐,被法警押到南京中院第二法庭受审。
今年40岁出头的吴波,有着一个从打工妹到百万富姐的传奇经历,她“60元创业”的传奇也曾被人津津乐道。1999年,她来到南京,最初做创意贺卡,纸艺花卉,引来报道关注,随后被南京一所著名大学聘请为民俗艺术专业的授课老师。2009年,吴波在南京成立了花仙子公司,从事陶笛的推广和陶笛文化的传播。2011年6月,“中国陶笛艺术南京推广中心”花仙子公司挂牌。
然而此后,通过高额利息诱惑,从2009年年底到2012年5月案发时,吴波对外的借款总额,经公安和检察机关认定的为8000多万元,涉及188人以及28套房产。到案发时归还了将近1300万元,还有7600多万元尚未归还,而且也无法归还。
2012年春,因在南京的巨额借款无法归还本息,她以到外地筹款的名义,逃到成都。警方接到受骗群众报警后,将准备从四川乘飞机去广州的吴波抓获。
旁听席上,30多位被害中老年人情绪比较激动,不时以“骗子”“瞎说”“没有一句实话”来评价吴波。一名被害人告诉记者,因为吴波创业明星的名声和一流的口才,骗取了很多老人的信任,他们甚至把房子汽车抵押将抵押款借给吴波。
听到旁听席上的控诉,吴波毫不理会,表现得极为镇定。在回答公诉人提问时,她回答得慢条斯理,并不时以“请再说一遍”“我没有听清”为由,要求公诉人重复问话。
法庭上,吴波承认,她曾先后要求多名被害人把房产借给她抵押,以便她从投资公司借得高利贷。不过,拿到这笔钱的前提条件是,吴波必须支付给投资公司6%—8%的月息,同时还要支付房主和介绍人1%到3%不等的月息。
不过,对于这些利息钱,吴波表示,她没有详细记录,只通过银行往来帐单和手机来往记忆,后来,手机丢了,她也记不清了。
对于公诉人指出集资诈骗8000多万元,吴波并不认可,但自己却无法给出具体数额。吴波说,借来抵押来的钱,80%用来付月息,只有20%用于公司经营。“其实,有些被害人的钱,我已经不欠了。比如,他借我5万元,实际上,我已经光还给他的利息就差不多5万多了。”
因案情复杂,庭审结束后,法院未当庭宣判。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顾敏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