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器官,签字同意又反悔咋办

16.04.2015  13:58

  专家:应有效沟通减少医患纠纷

  新华报业网讯 盐城大丰市民丁海军4月7日向本报反映,前不久,其妻时隔10年在大丰市中医院生二胎后大出血,家属无奈签字同意切除子宫。事后,丁海军调阅和复印了相关病历和护理记录等,认为“切除子宫是医院贻误治疗时机所致”,要求院方给个“说法”。而院方则认为,产妇家属当时在手术单上签字同意做子宫切除手术。

  产后大出血,是否一定要切除子宫?大丰市中医院妇产科主任董惠民副主任医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产妇出现羊水栓塞、子宫收缩乏力、子宫卒中三种情况之一时,就要切除子宫。而该产妇产后出血不稳定,时好时坏,属于子宫收缩欠佳,应该切除。随后,记者也查看了当天下午1点47分至切除子宫手术前的5次病程记录,显示产妇均有出血和输血记录。“此时,为挽救产妇性命,必须切除子宫。”董惠民强调。

  对此,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一位资深妇产专家表示,相对来说,生育二胎子宫收缩明显不如一胎,产后出血也多见。对产妇而言,产后观察非常重要,及时观察病情,及早发现、及早处理,及时将病情与家属沟通十分必要。如果院方真的产后观察空白,或者风险交流不够,处置不到位等,则另当别论。

  现实中,患者家属签字同意切除器官、事后又反悔的情况并不鲜见。患者出现术后反悔,该咋办?“走法定维权道路是一种理性选择。”江苏省医学会医学鉴定中心主任蒋士浩研究员告诉记者,目前有三种途径可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即卫生行政部门、人民法院和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市级医学会“三选一”,进行首次鉴定;鉴定材料齐全的,一般45天左右可出鉴定结果。如对鉴定结果有异议,还可以向省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医疗事故的赔偿,按照一般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其取决于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何种等级、承担什么责任。

  如何预防患者签字反悔?业内专家认为医疗过程的沟通十分重要。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胡晓翔认为,医院须开诚布公,把患者的实际状况及时、全面地向其家属讲清楚,使患者或家属掌握知情权,同时在交待中避免不同的人不同的讲法,保持诊疗信息传达的稳定性。对医疗过程中新出现的疑问,医院要给予耐心、及时解答,进行有效沟通。如此,患者及家属反悔的可能性就比较小。对患者及家属来说,相信医生,尊重医学,这对建立彼此平等的和谐医患关系十分重要。

  江苏省法学会理事、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蔡安明认为,医院在现有医学水平基础上作出科学判断,建议患者家属作出切除相关器官的选择,医院不应承担责任。医院承担责任,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如果医院因为医疗过失或医疗过错误导患者家属,医院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二是如果医院先前存在医疗事故或过错,导致患者家属不得不选择切除相关器官。本报记者丁亚鹏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