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崇川分局建立“立案合议”制度推动执法溯源规范

13.11.2014  18:10

  今年以来新型、复杂疑难、影响重大案件逐渐增多,给行政执法立案审查工作提出更高要求。针对这一实际,南通崇川分局在深入研究基础上,探索建立“立案合议”制度推动执法溯源规范。
  该制度的具体实施流程是:一是及时汇报,制作台账。在机关大队、工商所立案审查过程中一旦遇到新类型、复杂疑难、有重大影响案件,及时向部门、工商所领导汇报,做好案件登记,明确时间节点,制作好台账。二是及时合议,及时答复。在立案审查期限内,“立案合议组”成员(由案件分管局长、案件承办人员、分局法规科工作人员组成)组织会商,通过查找资料、查询法律依据等方法对案件进行研究,形成评议结果,及时将是否立案决议通知执法单位。三是扩大讨论,确保准确。对涉及商标、消保、网络、广告等类型案件,必要时通过邀请消保科、监管科具体负责人员共同参与,扩大讨论范围,结合相关文件精神和案件实际情况,从维稳、实体、程序等方面全方位对案件进行评估,以确保立案的准确性。
  制度建立以来,推动案件立案快速、查办及时,立案数量同比增长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