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就分享经济发展征意见 或放宽市场准入限制
2月28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发改委就《分享经济发展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至3月6日,旨在进一步推动分享经济发展。
征求意见稿提出,以支持创新创业发展为核心,按照“包容创新,审慎监管,强化保障”的原则,允许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分享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形成适应分享经济特点的政策环境,进一步增强政策包容性和灵活性,加强分类指导,降低准入门槛,维护公平竞争,提高“放管服”水平,降低分享经济发展的政策风险。鼓励创新监管模式,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先行先试。
征求意见稿规定分享经济市场准入,充分考虑分享经济跨界融合特点,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破除行业壁垒和地域限制。合理界定不同行业领域分享经济的业态属性,分类细化管理,防止一刀切。要坚持底线思维,对于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文化安全、金融风险等方面的业态和模式,严格规范准入条件。清理制约分享经济发展的行政许可、商事登记等事项,进一步放宽资源提供者在市场准入方面的条件限制。加强部门与地方制定出台政策、开展行业指导的衔接协调。
征求意见稿还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分享经济的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实践,因地制宜,不断完善发展环境,务实推进分享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托“互联网+”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分享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分享经济的统筹协调,明确分领域的牵头部门和责任主体,及时评估解决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在相关立法工作中,根据国家有关战略部署和分享经济发展特点进行设计,加强制度与监管的适应性。根据需要及时研究制定分领域分享经济管理办法。
【相关定义】
分享经济主要是指利用网络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分散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正在加快驱动资产权属、生产组织、服务供给、就业模式和消费方式的变革,代表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新的发展方向。
分享经济强调资源集约利用和信用约束,倡导协同生产和按需使用的理念;强调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弹性匹配,实现动态及时、精准高效的供需对接;强调消费与生产的深度融合,形成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