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物价局发放提醒函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收费行为

17.06.2016  19:14

  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价格权益,南通市物价局开发区分局向辖区内有关物业服务单位印发了《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提醒函》。

 

 南通市物价局开发区分局把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作为民生价格监管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和服务指导。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物业服务收费规范化水平,开发区分局结合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和消费者投诉反映的有关物业服务收费问题,印发送达《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提醒函》。一是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计费方式,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二是严格履行服务承诺。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依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和服务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服务。三是规范内部财务核算。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代收代交费等单独列账,独立核算,并定期公告收支情况。四是强化其他收费管理。要求合理制定并公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特约服务、代收代办等项目的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的保证金、押金应当符合规定,严禁以保证金、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