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废止 属清理规章正常程序

21.03.2016  21:40

  交汇点讯 3月21日,住建部网站上一则《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引发热议。政府还管不管出租车,出租车是否需要经营许可……众说纷纭。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此次废止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是由建设部、公安部批准,自1998年2月1日起施行。记者分别采访省及南京市出租车行业主管部门后了解到,2008年出租车行业管理职能由住建部移交交通部,交通部于2014年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如果老的住建部令不废止,就存在两个部门规章同时存在并且都有效,到底适用谁?容易产生规章打架的问题,这次的废止决定只是清理规章走正常程序。

  交汇点记者 吕妍

编辑: 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