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审批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2.05.2015 12:34
本文来源: 新闻出版局
答: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审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请示文件;2.新设出版物批发单位申请书,载明单位基本情况、申请事项及理由(如开展网络发行业务,请说明情况并注明网址);3.《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或其他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申请表》;4.企业章程复印件;5.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书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从业简历;7.负责人的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8.企业信息管理系统说明、出版物销售管理系统软件购置发票或使用合同复印件、电脑购置发票复印件;9.投资者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个人投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10.《营业执照》复印件;11.已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企业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当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最近三年无违规证明。(以上材料2套)
本文来源: 新闻出版局
22.05.2015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