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廉洁过节

13.01.2015  15:14

        “管住嘴、管住手、管住腿,不该吃的不吃,不该喝的不喝,不该说的不说,不该收的不收,不该送的不送,不该用的不用,不该发的不发,不该游的不去游,不该去的不去”,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下发通知,对元旦春节期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作出部署,重申总局所有干部职工要“三管”“九不该”,确保廉洁过节。

   通知强调,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确保认识到位,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把中央和总局的要求传达到位。“两节”期间的“十个严禁”必须严格遵守,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含台历、挂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借婚丧嫁娶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等。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纪检组织协助本级党组织,加强抓节点、纠“四风”工作落实的监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不收手不收敛、心存侥幸且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不手软、不姑息。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有关负责人,该教育的教育,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诫勉谈话的诫勉谈话,该纪律处分的给纪律处分。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据悉,中纪委监察部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和总局直属机关纪委近期将组成若干个检查组,对部分单位开展抽查和现场检查。春节过后,各单位将全面报告“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开展自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