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0名法援律师志愿者启程“出征”西部

15.07.2016  01:35

7月14日上午,省司法厅召开2016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行前欢送会,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厅政治部主任赵庭朴出席欢送会并讲话,厅律师管理处、省律师协会秘书处等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按照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关于印发<“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6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今年以来,我省共选派了江苏温阳律师事务所沈林科、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李光高等10名优秀律师志愿者参与此项行动。他们将于近期启程分赴西藏、青海、新疆、云南和内蒙古等地开展为期一年的志愿服务活动。

传播法治理念、展示江苏律师风采。”“到最边远山区去、到最艰苦、最需要法律援助的地方去,为中国法律援助事业贡献自己绵薄之力,是我一直以来的愿望。”欢送会上,10名律师志愿者们与此前已经参与过志愿者行动的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志愿者顾迪、江苏正四方律师事务所蔡宜果等律师汇聚一堂,竞相发言,或交流工作生活上的心得感受,或提出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或谈及一年志愿者工作的打算。律师志愿者顾迪、蔡宜果在座谈交流中,传授了分赴服务地后如何克服困难、尽快融入环境、有效开展服务工作及做好志愿者工作的“锦囊”。省律师协会向参加2016年“1+1”行动的10名律师志愿者发放了慰问金,并勉励他们在行动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西部地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赵庭朴对我省律师志愿者坚守法治信仰,投身法律援助事业的奉献精神给予高度评价,希望律师志愿者们做好思想准备,努力克服困难,认真履行职责。不忘初心,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发扬“奉献、友爱、互助、服务”的志愿精神,全力以赴完成此次志愿行动任务。坚持把依法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与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1+1”行动实施水平的唯一标准,因地制宜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仰和守法意识,共同营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环境,在服务人民、奉献法治社会的实践中创造人生价值。

据悉,“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2009年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司法部、团中央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的法律援助活动。自开展以来,我省积极响应号召,共选派了14名律师参加志愿行动。几年来,志愿律师在中西部地区积极克服困难、主动融入环境,为当地的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代写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普法宣传,赢得了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展现了江苏律师无私奉献、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为中西部地区的法律援助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