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通知严管元旦春节“节风”禁公款送礼
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出《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严管元旦春节“节风”,并公布多种举报方式。省纪委省监察厅举报电话:025-12388; 举报网站:www. jssjw.gov.cn; 举报信箱:省纪委信访室。
通知说,中央和我省近日先后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12月26日,中央纪委专门下发通知,强调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通知》精神,把握政策规定,明确纪律红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和《通知》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奖金福利发放,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率先垂范,带头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务实、节俭、廉洁、文明过节,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坚决制止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贺年卡、年历、烟花爆竹和年货节礼等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做准备早预防,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落实《通知》要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监督检查,聚焦“四风”不发散,对《通知》所列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借婚丧喜庆敛财,出入私人会所,在培训中心等场所搞奢靡享乐,违反规定滥发钱物等问题的监督检查。
要完善督查机制,创新督查形式。要严查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个严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要严肃追究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要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