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出台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施办法

17.11.2014  12:0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阜宁县近日出台实施办法。
  一、实施方案总要求是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间的关系,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明确了三大原则,即精简下放原则、高效便民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立行政审批清单制度。探索建立投资审批负面清单制度。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制度。建立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
  二、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1.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网上大厅和实体大厅一体化建设。打造“阜宁帮办”品牌,健全项目帮办、评审、审批三项制度,完善“4+2”并联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突破审批关键环节;完善投资代办制度和联合审批办法,实施容缺预审制度。2.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库、信息公开平台、权力运行平台、电子监察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等“一库四平台”建设,将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笼子。3.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加大重点领域、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力度,逐步实现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全部公开。4.推进“12345”服务平台建设,健全管理和督查机制,整合部门服务热线,拓展受理渠道和服务功能,努力提高群众诉求的办结率和满意度。
  三、推进配套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完善常态化监管形式,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强化行政问责,推动责任落实、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