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27.05.2015  19:02

  近日,苏州市出台《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苏州市2015~2020年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以下简称《保障标准》),明确了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

  《实施意见》要求在深入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长效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以完善规划为抓手,实现设施网络全覆盖;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实现服务供给全覆盖;以整合提升为抓手,实现科技传播全覆盖;以志愿服务为抓手,实现社会参与全覆盖;到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普惠均等、实用高效、群众满意、引领全国、接轨国际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任务包括:到2020年,全市100%行政村、社区建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市人均公共文化实施面积达到0.4平方米,全市人均公共图书馆藏书达到1.8册,全市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及较为完善的轨道交通图书馆服务网络等。

  《保障标准》分为服务项目标准、设施保障标准及标准实施三部分,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责任承担的11项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保障标准和10项设施保障标准,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进程。同时,将《保障标准》的落实完成情况纳入到各级政府绩效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推动各县级市(区)至 2020 年全面实现达标任务。

  下一步,苏州市文广新局将继续做好相关细则的制定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范围的学习培训,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和《保障标准》的相关目标要求,积极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苏州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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