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出台《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26.11.2015  21:57

      11月24日,宿迁市政府出台《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15〕177号)。《实施意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宿迁实际,以确保粮食安全为中心,明确了市、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内容涵盖强化粮食安全意识和责任、巩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积极发展粮食现代物流产业、促进粮食产业提质增效、严格落实并管好地方粮食储备、保障区域粮食市场稳定、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和健康消费、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等10个方面,为地方政府和部门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利于形成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的长效机制,为维护全市粮食安全提供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