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实施意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05.08.2023  18:01

  中新网江苏新闻8月4日电(周建琳)3日,苏州召开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苏州城市风貌。泱波 摄

  《实施意见》明确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提出到2025年,苏州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健全完善,让该市老年人安享方便可及、城乡均衡、优质共享的基本养老服务。

  截至2022年底,苏州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95.6万人,占该市户籍人口的25.24%,人口老龄化程度高、增长快,亟须完善兜底普惠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如何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建设,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苏州一直在探索。

  近两年,苏州先后把“银发健康快车”和“银龄健康提升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和政府年度实事项目,不断探索“健康老龄化”的苏州模式。全面提升老龄健康服务水平,医养结合经验入选国家卫健委和世界卫生组织开展的“医养结合在中国的最佳实践”双年度合作项目。苏州以老年医院、护理院为支撑,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站、家庭病床为依托,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的创新举措,被列入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典型经验向全国推广。

  “垂暮不离亲,养老不离家”,这是老年人对晚年生活的美好期盼。如何让广大老年朋友在原有熟悉的居住环境中颐养晚年,是苏州养老服务的重要课题。早在2017年,苏州就成为全国首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并在考核中获评第一,经过多年发展,已初步形成“原居颐养”苏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据了解,近年来,苏州财政部门不断提升养老服务领域保障能力。近三年,该市养老服务支出约32亿元,户籍老年人养老服务人均标准达到764元以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支持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完)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