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日前,镇江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并附《镇江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实施标准》,对镇江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等作了全面部署。
《实施意见》正文共51条,将“明确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加强公共文化资源统筹管理”“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加快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创新公共文化运行机制”“切实保障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顺利推进”等各项工作任务,明确了牵头实施部门和责任部门,强化了“十三五“期间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分解,明确了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镇江要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程度达到85%以上,公共文化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效益达到90%以上,居民综合阅读率达到90%以上,形成具有镇江特色,走在全省前列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新格局。
镇江市从“设施与设备”“项目与内容”“人员与经费”和“标准实施”四个部分,制定了28条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实施标准,对镇江市各级党委政府在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流动设施、辅助设施、基本服务项目与内容、队伍建设及经费投入中承担的具体责任进行了明确。结合镇江实际,《实施标准》中部分指标略高于省级标准,如镇(街道)硬件建设标准和人员配备标准等,并明确将标准完成情况纳入到各级政府绩效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镇江市文广新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标准实施动态检测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反馈,确保到2020年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