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

30.04.2016  10:58

  4月25日,省法制办、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了将于5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长期以来,体育爱好者关心的体育场馆如何确保姓“”、学校体育设施如何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设施该由谁负责维护等公众关心的问题终于都有了明确的规定。


  《办法》规定,公共体育设施每周开放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办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增加投入或者专门服务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需要增加投入或者专门服务的公共体育设施可以低收费对社会开放;有偿向社会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对学生、残疾人、老年人和军人优惠开放。


  《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共体育设施全年举办的活动中非体育类活动次数不得超过总活动次数的40%。而在第十五条则规定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不得将体育设施的主体部分用于非体育活动,因举办公益性活动或者大型文化活动等特殊情况临时出租时,临时出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日。


  《办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必要的资金,支持公共体育设施特定时间和空间向社会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办法》要求向社会开放的体育设施公布名称、地址、开放时间、开放方式、管理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我省目前有7000多所学校,目前已经有4000多所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而全省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在2015年的开放率已经达到90%以上。《办法》鼓励学校引进专业化体育设施管理企业,也让更进一步打开学校体育设施大门创造了条件。


  同时,我省已出台了相关政策补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从去年开始,除了中央财政补贴外,我省每年都安排了8000万元财政资金,补贴省内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