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2015减排成绩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

31.03.2016  15:26
 
  2015年,宿迁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试”中,各项指标任务均顺利完成省任务要求。记者从3月30日召开的宿迁市政府四届五十四次常务会议上获悉,2015年,宿迁市大力推动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减排工作快速有序推进。全年共实施减排项目84个,共减排化学需氧量6832.94吨、氨氮780.41吨、二氧化硫2119.36吨、氮氧化物8841.52吨。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分别减排3.16%、2.49%、2.25%、27.05%,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2.5%、2%、2%、26.74%)。
  污染减排是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和经济社会运行效益的重要举措,一直以来宿迁坚定不移地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环保部门强力推进减排目标工作,将措施落到实处。总能力9.45万吨/日,列入全市2015年度重点减排项目的7个城市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工程全部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按计划进行,泗阳县、泗洪县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沭阳县、宿豫区、宿城区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稳步推进。此外,积极推行排污权交易,率先在苏北地区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
  减排目标的圆满完成,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了有力的支撑。2015年,市区空气环境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21毫克/立方米,比2010年下降32.3%,接近空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在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氮氧化物年平均浓度仍维持在一级标准;全市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74.2%,比2010年上升17.1个百分点。
  2015年,全市环保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也全面超额完成“十二五”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列入减排目标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指标分别比2010年削减12.24%、7.98%、7.21%、3.02%。(史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