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督查
28.10.2014 19:34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今年4月份以来,南通市崇川区司法局联合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督查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责任到人。 区司法局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查活动,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履行好督查职责。两部门成立专项督查联合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公开举报方式、摸清底数、走访谈话、重新体检、登记建档、小结汇报,每个步骤都责任到人。
二是摸清底数,确保一人不漏。 按照专项督查活动实施方案所明确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安排,由区司法局矫正科、街道司法所等监管机构着手,对正在服刑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以下简称“三类罪犯”)的刑罚执行变更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一人不漏”地进行全面审查。截至目前,崇川区社区服刑人员共353人; “三类罪犯”43人,其中假释人员37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1人因病死亡,2人被依法收监。
三是病情鉴定,确保客观公正。 4月、6月、9月,督查联合领导小组分两批对全区保外就医的“三类罪犯”统一进行重新审查。对两名暂予监外执行即将期满的罪犯,并积极和原审法院及江苏省监狱管理局联系,对其重新体检。目前,这两名罪犯已收监。另外,为保证体检结果的权威公正,对罪犯提供的外地、等级较低的医院提供的病情资料或疾病诊断证明持保留意见,主动与南通市市立医院(三甲)沟通联系,对其余4名保外就医罪犯重新体检,对所有复查结果,邀请相关医院科室主治医生组成专家组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定,作出病情鉴定,对是否存在生命危险提出医学意见。
编校:邵建新
来源:南通市司法局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8.10.2014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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