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费减免超130亿 企业用降费红利反哺人才

17.03.2020  21:41

        近日,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三部门发布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受惠面广、减负力度大,惠及我市近16万户参保单位,预计今年2月—6月,减免社会保险费将超过130亿元,其中,2—3月已落实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社保费40.72亿元。

        南京磐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电力系统自动化产品的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为主营业务的省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刘琦告诉记者,受疫情影响,1月20日公司已暂停了所有业务。“我们公司一共有250名员工,3月2日才通知大家陆续复工,目前还有部分外地返宁员工在家自我隔离,复工率达到80%。疫情期间,所有员工的工资都是按照正常标准发放的,员工的‘五险一金’成为公司目前主要支出之一。”刘琦表示,此次政府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实施缓缴住房公积金等政策,为企业减负不少。就拿社保费来说,之前已经缴了95万元,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资金压力,如今这笔钱已经退回,在现金流方面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

        南京协众集团是生产汽车空调、散热器的专业企业,共拥有2500多名员工,受疫情影响,公司订单后移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损失。集团人事主管谢淑云介绍,她仔细研究过政府出台的这项政策,经初步测算,预估这5个月可为企业节约社保开支约602万元。“政府大气,我们公司也不能小气,计划把降费红利用于研发人才尤其是高端技术人才的招录,为公司战略转型提供人才保障。”谢淑云表示。

        此次我市分单位、分险种、分期限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主要包括免、减、缓三类。其中,免指的是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包括两部分: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及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应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月至6月,减半征收各类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即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应由个人缴费部分,参保单位补缴非此次阶段性减免政策执行期的社会保险费,均不属于此次减免政策范围。

        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我市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虽然减少了相当数量的基金当期收入,但从南京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看,可以消化实施减免政策对社保基金运行的影响,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毛庆 余梦娇)

 

来源:南京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