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减免五项政府性基金:小微企业一年能再省3000多

17.02.2015  19:55
  1月,江苏省财政厅会同省国税、地税局联合印发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减免防洪保安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5项政府性基金。此举一出,小老板们表示,近年来已享受到不少税收优惠,省下了真金白银,办企业更带劲了。  这份《关于公布对小微企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规定,自今年起,对小微企业免征防洪保安资金,对其他企业按现行标准减半征收防洪保安资金;今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4项政府性基金。   通知涉及的小微企业为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等。   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业,属于今年1月1日后新注册登记的,自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属于今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自今年1月1日起3年内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