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成股东 资本市场追星浪潮深意几何?
3月底,汉鼎宇佑集团旗下子公司宇佑传媒首次亮相其明星股东。周迅、黄磊、何炅、伊能静、金依萌、焦雄屏、陈可辛等大咖的名字让这个刚成立两年多的传媒公司显得星光熠熠。让人不得不想起前些日子刚刚上市的唐德影视:范冰冰、赵薇、张丰毅等诸多明星在上市前分别成为了其股东,公司上市后,他们赚翻了。为什么这些公司都选择让明星持股,背后有什么原因吗?影视公司上市又要历经哪些考验?
明星股东价值何在?
当下,追星已经不再是粉丝市场的专利,资本市场的追星浪潮也越来越热。影视公司携手明星股东,在资本市场上演着一出出好戏。明星们从打工者摇身一变当上了老板,究竟是什么催生了这样的转变?
为业务提供保障
国内影视行业仍处在迷雾笼罩的状态,工业化体系的不完善和市场的不成熟,让影视公司试图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而明星就是他们眼中的光亮。
一方面,粉丝经济的火热,让影视公司信奉“哪里有明星,哪里就有观众”。明星入股,实际上是为公司项目提供了一定的资源保障。很多明星股东或其工作室都与公司签订了一定期限的项目合作协议,以确保明星参与影视节目制作,这实际在某种程度上减少了公司的业务风险。要知道,相比创意和制作层面上的突破,“抱明星大腿,圈既有粉丝”显得容易许多。
另一方面,大部分影视公司的业务均包含艺人经纪,明星股东的加入可能意味着公司同时成为了该明星的经纪人(无论独家与否)。这既增加了影视公司的现有业务收益,也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创造出较好的收益预期。
以唐德影视为例,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唐德与盛和煜、余飞等达成战略合作,在一定期限内,这些编剧股东要排他性地参与唐德的电视剧制作;同时,在电视剧方面,唐德享有对赵薇和范冰冰两位演员股东的独家代理权,有权收取10%的演艺经纪代理费,而电影、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其他演艺活动方面,唐德作为二人的非独家代理人,享有收取10%到50%不等的代理费收益权。不得不说,这样的业务介绍的确光鲜亮丽,投资者也很受用,可谓既有面子又有票子。
为上市创造概念
资本市场追捧概念股已经不是一天两天。概念股是指具有某种内涵的股票,WTO股、奥运股、一带一路股,什么火热炒什么。从制造话题和刺激市场来看,“财貌双全”的明星股东确实作用明显。还是以唐德为例,尽管被指称业务单一、财务状况糟糕等问题,却仍然是连续涨停,以至于市盈率远高于同行业水平。
可见,资本市场的概念炒作力量非凡,你不得不承认,“武媚娘”比财务报表要好看,虽然这样的状况隐患不小,但对于一心上市的企业们来说,其吸引力巨大。
上市不易——影视公司须使出浑身解数
有了明星股东装点门面,上市就轻而易举了么?未必,影视公司要想上市,仍然困难重重。
IPO的硬门槛
首先,影视公司想通过IPO实现交易所上市,大多通过创业板渠道才得以实现。
依照证监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主板IPO在盈利能力方面要求“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资产方面必须满足“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相比之下,依据证监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创业板的要求相对柔和些,盈利能力方面只需达到“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即可,并且在资产方面只需满足“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至于资产的种类方面也没有强制要求。与此同时,主板市场的3000万元的股本总额为发行前标准,而创业板则为发行后标准。
从规模上看,国内影视公司多为中小企业,在盈利能力上要满足主板要求并不容易;从资产类型来看,影视行业是典型的轻资产行业,(依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归属于L类传播与文化产业下的L10广播电影电视业),影视版权等无形资产向来在影视公司资产结构中占重要比例,可能难以达到不高于20%的主板上市要求。所以创业板是影视公司IPO的机会所在,华谊兄弟、乐视网、华策影视、光线传媒等“业内大头”都走了创业板这条路,当然,唐德也不例外。
不过,创业板的容易也仅仅是相对于主板而言,想要通过创业板IPO审核也非易事。市场难以捉摸、轻资产占比大,再加上不可抗力一样的政策限制,使得影视公司成为了高风险投资对象。面对诸多困难,不少影视公司要么自己撤回申请,要么被终止审查,真正过审的影视公司少之又少,这也使得唐德这个2014年唯一成功的闯关者倍显瞩目。
另外,众所周知,影视圈的合作与发展向来离不开人脉与资源,产业链上的各玩儿家强强联手是常有的事情,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可能为IPO带来一些困扰。根据证监会要求,发行人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明星股东阵容强大的新丽传媒在2014年1月初中止IPO申请,可能就与其第二大股东光线传媒与公司在主营业务上高度相似脱不了干系。
原标题:范冰冰成股东资本市场追星浪潮深意几何?
稿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