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农业农经系统推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04.12.2014  00:06

  为提高农业农经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推进深化农村改革创新,近日扬州市农委联合市司法局、农工办在全市农经农业系统推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和服务内容为:为顾问单位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参与顾问单位实施的重大事项、重要行政行为的风险评估,为重大事项风险防范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对顾问单位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提出修改意见等。
  通过在全市农业农经系统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律师作用,积极依靠专业法律人才为各地农业农经部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既贯彻了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措施,也将提高农业农经系统依法行政水平、防范法律风险和更好服务“三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