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法援欠薪案同比增50% 农民工自我保护4招

04.02.2015  10:38

  记者1月27日获悉,近3个月来,常州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涉房企业欠薪群体性案件6件,同比增长50%,涉及当事人127人,涉及金额122.52万元。

  2014年11月,一在建楼盘因资金链断裂,原开发商破产重组,负责该楼盘外墙保温施工的22名农民工除拿到每月1000元生活费外,1年多的工资未予发放,包工头写下欠条后就拒绝支付任何费用,甚至不知所踪,无法联系。此案涉及四轮转包,工人找到承包商及转包商,均遭拒绝支付。无奈之下,22位农民工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中心当天完成了案件的受理、审核、指派工作。援助律师收集相关证据,区法援中心也加强了与区法院、检察院、建设局、信访局等多部门沟通协调。经过多方努力,双方在区法院最终达成和解,22位农民工拿到了总计25万余元工资。

  据了解,市法律援助中心还给农民工兄弟支了几招:

  农民工兄弟外出打工时,应尽量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应尽量让包工头签立字据,如从事工种、工期多长、每月(天)报酬金额等,也可用手机将对话录音,然后根据录音内容整理成书面材料,作为口头约定的证明。

  农民工兄弟如在建筑工地打工,要注意收集信息,可以保留用工单位发放的有关凭证(如进门证、工作证、考勤证、工资单),记录工程施工信息(如承包方单位名称,项目经理人姓名、包工头个人信息),个人做好工作记录(如从事工种、工时、工程期限、个人报酬金额等)。

  尽量做到工资月结,如遇到平时发放生活费,半年或一年结算工资的,应让包工头写下欠条;如包工头拒绝支付,紧急情况下可拨打110,请求警察介入调解,如调解不成,可以复印出警记录作为凭证。

  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农民工兄弟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合理合法维权,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法律援助部门、信访部门寻求帮助。

编辑:王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