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部署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12.12.2014  16:59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15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针对农民工集中讨薪时间比往年提前约2个月等情况,12月9日,宿迁超前召开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推进会,在全省率先部署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人社、公安、住建、交通等八部门联动开展,时间从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2月10日。专项检查范围: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交通、水利、园林、市政、通信施工、电力施工、自来水施工、天燃气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它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劳务派遣企业;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企业;以及今年以来曾因欠薪引发集体投诉、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的企业等。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四方面内容: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等情况;建设领域用人单位以工程款拖欠或结算纠纷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务派遣单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该市将突出做好四方面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和谐稳定:

  实施专项执法检查。把握检查重点和时间节点,突出建筑工程、交通、水利、园林、市政等工程项目,深入施工现场逐一排查,真正将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检查结果的统计分析,及时汇总上报,确保苗头性、倾向性的不稳性因素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建立每日“零报告”制度,每日一报,每周一分析,全面、及时、动态掌握各地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凡发生欠薪逃匿事件、欠薪突发性事件、重大集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应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

  强化制度督促落实。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定期支付、工资保证金、实名制一卡通等八项制度。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通过专项检查、日常巡查、集中检查等方式,督促施工单位和分包企业遵守各项制度。强化培训指导,确保各部门业务人员和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并正确运用政策,组织相关企业负责人、劳资人员的专题培训,提升他们依法依规的意识和能力。

  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建立排查预警机制。对欠薪多发企业、诉求群体和重点人群加强走访排查,加强布控和分解任务,对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建立快办快结机制。对农民工欠薪投诉案件,畅通渠道、快速受理、迅速核实、及时反馈;对不能按要求及时支付工资的,立即启用保证金直接支付。建立联动处置机制。每天安排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备勤,及时应对因欠薪导致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确保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介入,稳妥处置,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加大欠薪惩处力度。对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严格执行欠薪黑名单制度,对违规拖欠的企业,取消其在宿参加招投标资格。加大欠薪逃匿惩处力度,对欠薪逃匿和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人社部门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经营者姓名、违法事实等基本信息。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吊销营业执照。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要积极协调、强化联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要求尽快执结。

  













稿件来源: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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