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下达2016年和2017年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

09.09.2017  04:41
关于下达2016年和2017年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的通知 苏财金〔2017〕63号

  各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85号)及《关于拨付2017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金〔2017〕83号)精神,现向你市、县拨付2016、2017年度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该项指标列2017年213类“农林水支出”预算科目,项目名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10001”。同时,《关于预拨2016年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的通知》(苏财金〔2016〕53号)停止执行,对于已经预拨的中央财政资金予以扣回,对于预拨的省级财政资金纳入当年省级补贴。

  请你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项使用,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我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8月23日

省财政厅下达2017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根据2017财政厅
省财政厅下达2.42亿元普惠金融奖补资金引导信贷资源流向涉农领域和小微企业
  根据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6〕85号)规定,省财政近日下达有关地区2.财政厅